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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誠為民眾服務的律師典範---怎樣當律師?當怎樣的律師?
2007/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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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宗興
真誠為民眾服務的律師典範 ---怎樣當律師?當怎樣的律師? 上海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研究員李宗興寫於上海 我與臺灣李永然大律師素不相識,是由同仁黃來紀研究員推薦《跟著正義走》一書,經拜讀作者師長和好友們熱情作序推薦介紹,以及作者敘述翔實事例的感染,使我深刻的認識了這位臺灣鼎鼎大名為正義服務的大律師。他的豐富律師工作經驗和精深的理念是律師界不可多得的寶貴財富,我讀後深受感動,並覺得像這樣難得的瑰寶應廣為傳播,希望能引導更多的人共同為正義事業作出更大的貢獻,我欣然寫一點讀後感來表示個人對李律師的敬意! 《跟著正義走》從書名到內容,任何人讀了都會感受到一種精神上的享受和薰陶,李律師在任何一個微小之處,都能以身體力行的榜樣力感染人們,深刻地告誡人們:怎樣做人?做一個什麼樣的人?從其律師身分而言,也就是說:怎樣當律師?當怎樣的律師?該書就是為讀者深刻地回答了這個重要的命題。 李律師的言傳身教給予人們的教育和影響太深刻了,全書的字�埵瘨_郁t著做人就要學習像李律師那樣為正義而奮鬥,為大多數人謀取福祉而勤奮的工作精神,顯示了他絕不為一點金錢小利而去謀取不光彩的私欲。正是因為人們都渴望社會能為自己提供一個安居樂業的幸福生活環境,李律師在接受人們的法律業務委託時,就是能履行自己的理想和諾言:「為伸張正義而努力」,書中介紹的許多事例正是證實了這一崇高思想,要做一個品質高尚的律師就要學做這樣的律師。 我從事法學教學與研究已有六十多年了,主持過1979年版《辭海》政治法律學科修訂工作和《中國大百科全書·法學卷》 、《法學詞典》等辭書有關條目的撰稿工作,雖對律師業務也略知一二,但知之不多,與李律師相比,相差甚遠。回顧上世紀八十年代,在我國大陸恢復律師制度後,我也曾擔任過兼職律師,學著義務為人辦過幾個案件,嘗到過一些甜酸苦辣的味道,卻達不到理想的社會效果,心中始終感到非常內疚,由於各人的境遇不同,只覺得無可奈何而已。在讀了李律師的從業經驗談後,真是得益匪淺,深知要當好一個為當事人信任的律師,要為當事人服務好絕非易事。作為律師,從思想、業務到人際關係、待人接物、道德品行、收費與盡責等等一系列問題上,都時刻擺在社會的考驗場中接受著大眾的審查和考核,孰優孰劣民眾是有定論的,誰也逃不過社會輿論的監督。李律師的從業精神可嘉,是我們律師界學習的榜樣,這可從其1985年承辦臺灣「國塑十信案」起,他竟能鼓起前輩律師不敢為的無所畏懼的勇氣,挺身而出,敢於義務為三千多名無辜受害者爭取權益,繼而在1990年又承辦轟動臺灣社會、影響深遠涉及十三多萬人合法權益的「龍祥投資案」,從此以後他在臺灣民眾中樹立起了崇高的律師威望,其後李律師的事業不斷獲得輝煌發展,這正是其高尚職業品德精神衍生的碩果,對此謹向李律師表示敬意! 讀過李永然大律師《跟著正義走》大作後的感受,我可以用一句話概言之:他是一位真誠為臺灣民眾服務的律師典範!是律師界學習的榜樣。也可以表述為以下三句話: 學習、服務是其精神支柱! 當一個正義律師,是其畢生的座右銘! 「跟著正義走」就是他終身追求的人生價值! 應該說:《跟著正義走》這部佳作,是李律師從一個貧寒家庭子弟成長為名律師的一篇史詩,也是李律師以現身說法形式詳述了作為一名律師的成長過程、辦案原則、經驗、訣竅和怎樣才能忠實地履行律師肩負的為當事人服務的深刻體會的一部自傳體簡史。我覺得這樣評估恐怕還有失其對社會所產生的深遠影響,但從其大量展現的事實所產生的深遠影響來說,更確切的講應是:展示了一位有成就的名律師是怎樣通過自已無數艱苦磨練才攀登上「正義」山巒頂峰的可貴成功軌跡。這是「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所揭示的一個寶貴財富。眾所周知,像李律師這樣的名律師,在臺灣不多,在大陸也一樣,不是很多,我們應該珍惜這樣寶貴的財富,應予廣泛傳播和發揚,讓我們更多的年輕人能從中汲取營養,激勵自己,迅速成長,促使律師界踴現出更多的象李律師那樣的名人,這樣對社會有極大好處,得益的是廣大的民眾,我們的期望如能起到一石激起千層浪的效果那有多好!正如前臺灣大學孫震校長說的:「這是李律師的成功簡史」 ,它所傳達的成功『秘訣』具體而有條理,讀者幾乎可以『照表操演』。」為此,我再補充說一點個人的感受,供讀者進一步參考。我認為這部佳作中至少有記錄了李律師錘鍊成正義律師的五大重要經驗。當然,這些經驗對海峽兩岸的律師界和非律師界人士學習為正義而奮鬥的理念是具有很大啟迪作用的。 一是勤奮好學精益求精的鑽研精神。這是李律師事業成功的最根本的基石。他勤奮好學的精神貫穿在其一生過程之中,這可在該著作從頭至尾的每章每節中都可以找到這種濃厚的學習氣氛,無論是在他從業律師之前,還是之後,他始終緊緊抓住任何一個機會,積極學習汲取各種有益的知識和經驗,並儘量從中領悟使之轉化為自己終身得益的知識財富,對他這種勤奮好學精神我們可以總結為以下一個人生規律:求知是其人生的第一需求,愛書如寶,把書作為自己的「生命導師」,企求「從書中擷取人生智慧與生活經驗」,實踐這些規律是其成功的必然。 二是尊重長輩和師長,並用他們的教誨,經常鞭策激勵自己不斷前進的高尚美德。李律師即使在自己律師事業取得相當成就的時候,還是不忘祖母的教誨:「律師是良心事業,做任何事一定要對得起自己的良心,也要對得起國家社會!」他對師長的尊敬,也始終牢記在心,如對中學時代邵夢蘭校長教導:「在規定的時間、規定的地點,做規定的事。」列為他人生的座右銘,伴隨了他三十餘年。又如台大法學老師馬漢寶教授的專業素養、待人處事的氣度與風範對他的啟發作用念念不忘,佩感要努力成為「懷念祖先、孝敬父母、積極進取、學習更廣的典範」。他的事業之所以能取得當今這樣輝煌的成就,也要歸功於他擁有這種高尚的美德。 三是對律師業務精通,對律師社會地位、職責及在執業中與相關各方的關係有一個非常精確純正的理念。李律師告訴我們:「律師業是一種執行業務的行業,而非營業行為,所以稱為執業律師,而不是營業律師。」、「律師是透過他的專業來執行業務,協助司法撥亂反正,正確使用法律,進而保障權利,維護公平正義。」;律師的服務是「以人為本」、「以『客戶為上』的宗旨」的服務,是為當事人「提供真正優質的法律服務,來滿足客戶的需要。這是律師應有的職業道德與使命感。」,但律師絕不能倒過來要當事人配合你,這是不對的;律師的職責是「把法官在審理案件時忽略的疏失,原原本本的呈現出來,讓法院做最後的斟酌考量,予以當事人適當的審判。」等等。這些律師界應知的最普通道理,竟被李律師釐清成明確的規則,列為其從業的嚴格紀律和職業道德,並且身體力行,說到做到,這真是難能可貴的品格,也是其成名的必然結果。 四是不以賺錢為唯一目標,而應以為當事人提供法律服務為根本宗旨的接案基本原則。李律師在書中敘述辦案的許多立論和做法是非常高明的,完全值得我們很好地學習,當律師就要做有利於人民的人,不要做被人唾棄的人,這是當律師的最起碼要求。 五是獨有的「以人為本、化解紛爭、以和為貴、爭取雙贏」的辦案原則。他辦案始終是以平易近人的態度、「抱著『助人為快樂之本』的信念」來工作的,他的名言:「勝訴率固然重要,但和解率卻更重要」、「『雙贏』更可達到為法院紓解訟源的目的,所以力促和解、廣結善緣,是我在工作上的態度與哲學,而且和解也是處理案件最成功的表現。」他認為:為了整個社會的安定利益與和諧,使人們能安居樂業,作為一個律師,凡事絕不能從個人利益出發來考慮,而是要從社會大多數人的利益來考慮,首先是「以人為本」,其次是「與人為善」,再次就是「以和為貴」了,即不僅「最低限度要讓客戶覺得滿意」,還要「促成雙方和解」 ,以達到終極的目標就是「雙贏」,從中「使對方當事人也感念我對兩造當事人所付出的努力,圓滿解決紛爭的話,我得到的就是來自雙方的肯定。」。這也是解決社會紛爭的一個法律途徑,李律師認為「和解也是處理案件最成功的表現」,這是李律師辦案的最大特色之一。 除上之外,在李律師專著中還有很多優秀的品德和律師從業的良好規範值得大家學習,例如笑臉迎人、以誠待人、虛心傾聽、「內方外圓」、以理服人、怎樣對待年輕人、怎樣用人、怎樣對待挫折或衝擊、辦案技巧、怎樣創業、怎樣當領導……等。 《跟著正義走》一書的特點是:寓於生活,涉獵面廣,蘊含哲理,言簡意賅,富於啟迪,鞠躬盡瘁,誨人為民,以和為貴,追求正義而獻身。這是一本非常值得大家一讀的好書,讀後一定會得益匪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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