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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狗事件開始的馬英九特別費案
2008/05/01
作者: 馮復華
以現今媒體追逐新總統馬英九的新聞熱況,追溯八年前的一則新聞,大家一定記憶猶新──馬英九與當時的農委會主委彭作奎兩人各認養一隻小狗。政治人物愛狗、抱狗的畫面,本來就是吸睛的焦點,另一方面是太特別了,特別到七年後扯出「馬英九特別費案」,因為這隻狗──馬小九,牠的醫療費竟牽涉了「特別費」。當時與馬小九同窗,同日被彭作奎選中而認養的小流浪狗,取名「彭小奎」,他和馬小九一樣天生孱弱,但馬小九在緊急住院十天後保住小命(這十天的醫藥費是民進黨籍立委及市議員追查前台北市長馬英九特別費的開端),彭小奎則提早一命嗚呼。後來一筆帳算在馬小九的頭上,開啟了特別費案風暴,其中驚滔駭浪,精采度應該是活著的馬小九與在天堂的彭小奎想都沒想過的。
馬英九初始不以為意,一天內卻從關係人變被告
話說在兩年半前,陳水扁總統國務機要費案沸沸揚揚之際,藍軍的「不沾鍋」台北市長馬英九,突然被立委爆料用公費養小狗,民進黨立委謝欣霓兩度舉行記者會說,馬英九把首長特別費當生活費,有台北市政府員工向她檢舉,指馬英九認養流浪犬「馬小九」,卻以「禮品」名義,報支首長特支費7萬9700元。
正在進行市長任內最後一次市政總質詢的馬英九則解釋說,這七年來他一直以為是太太周美青支付「馬小九」的費用,近日才知道是由市長特支費中支付。他也覺得幕僚此舉不妥,因此知道的當天下午,就辦理「支出收回」,自掏腰包補付了「馬小九」的費用。
但風暴隱然成形,那時台北市熱鬧極了,仁愛路另一端的凱達格蘭大道,過了幾天,捲起一場風起雲湧的紅色革命,誰都沒想到位於風暴中心的會是清廉形象顯著的馬英九。95年11月14日,馬英九以關係人身分至高檢署應訊,說明民進黨立委檢舉他將市長特別費匯入私人帳戶一事,馬英九行前表現坦然,說:「檢舉人說我貪瀆,我覺得很沒道理,但既然被要求說明,一定據實以告。」出發前,他笑笑對清晨起圍堵家門前的媒體說:我只是關係人,不是被告,所以不會帶律師。」這位哈佛法學博士真的沒有帶律師去,隨行只有以「友人」身分陪同、具律師資格的台北市法規會主委陳清秀,到了門口,陳被臨時告知有公務員身分,不得入內,馬英九隻身跨入庭內。
那門關上了,近五小時應訊後,馬英九的身分從「關係人」被改為特別費案「被告」。高檢署表示,在馬英九辦公室的經費往來中,查出超過一千五百張可疑的「假發票」,「疑似貪污」金額近80萬元。
捐私款1500萬,反陷入泥沼
馬英九隔天一早,為幕僚的報帳錯誤公開道歉,道歉得認真以致看起來一夕憔悴,但大部分民眾當時跟將「特別費」講成「特支費」的馬市長一樣,其實搞不清楚他道歉的主題:「首長特別費」。而他不甘被攻擊是貪財之人,在深受奇恥大辱的義憤填膺中,選擇將與特別費半數等值的、八年約1500萬元的私人存款,全數捐出,卻更讓他陷入講不清的泥沼中。
接著,馬英九卸任市長,他沒想到,從市政府到總統府的短短七點二公里旅程,迎接他的挑戰會先讓他吃盡苦頭,首先遇到的,是擔任法務部長時代他所賞識的、「正直認真」的檢察官──侯寬仁。
侯、馬二人很有緣份。馬英九在法務部長任內,公開稱讚侯檢是位「辦案認真」的檢察官;侯私底下,對正義形象的馬部長也十分推崇。侯再婚時,馬英九則是「神秘嘉賓」,侯寬仁也曾主動證明與馬英九有私人情誼,當時他偵辦周人蔘電玩弊案,擔任法務部長的馬英九曾對他加油、打氣,所以馬英九卸任部長職務的記者會上,侯與當時的主任檢察官劉惟宗都前往獻花。
但侯寬仁偵辦案件向來有爭議性,面對盛傳可能因貪污罪被起訴的詭譎情勢,馬英九曾一度做出最壞打算,萬一被起訴,他不但會辭去國民黨黨主席,甚至考慮不參選總統,但民眾殷切期望,讓他踏回校園的足履躊躇、維艱。
檢察官認定馬英九有貪污,馬英九自覺清白、遭受嚴重恥辱
在96年春節前夕,侯寬仁認定:「馬英九,有貪污!」他說,經過調查,馬英九八年市長任內「貪污所得」超過1117萬元,侯寬仁也認為,馬英九在出具領據時,便有「不法占有」的意圖,並實施「詐術」。
馬英九當天傍晚舉行記者會,表示立即辭卸國民黨主席職務,並化悲憤為力量,義無反顧,宣布參選2008年總統大位。
地方法院庭審一開始,馬英九中氣十足地回答審判長:「我沒有犯罪!」還要求審判長給他十分鐘,提出七大點自行答辯,他強調最初在檢察官偵訊時,即未承認特別費是公款,也沒有翻供等前後供述不一的情況,指檢察官嚴重扭曲事實。馬英九並表示,根據特別費的歷史沿革、行政慣例,及信賴保護原則,相信司法終會還他清白。
他說,台北市的預算每年約2600多億元,他一天工作超過十七小時,特別費的領取及核銷,他不曾參與,都是交由秘書人員處理,他強調,這些事務性的文件,他不需要去了解,具領的特別費,自己也未經手。針對檢方引用的行政函釋,馬英九進一步強調,台北市政府每年的預算書高達一萬二千多頁,他不可能全部知道這些科目,甚至是預算科目的支出用途,況且特別費這些事務性的核銷,他個人根本不可能接觸到。
律師團的較勁
第二次開庭後,律師團和馬英九都隱約感受到「誘導式訊問」可能會是本案檢察官犯下的錯誤,像是冰河流向中冒出的一座小尖頂。接著,台北市政府出納人員吳麗洳被檢察官認定「馬英九知道特別費是『公款』」的一份關鍵筆錄,也被當事人抗議,「查黑中心的筆錄,完全沒有記載我當時的陳述」,筆錄與錄音光碟出現嚴重落差。
案情急轉直下,馬英九陣營緊急遞狀要求庭訊中進行錄音勘驗。檢方當庭公布了十頁A4紙大小的偵訊譯文,但當初呈堂製作時卻僅有六頁。激烈爭辯後,地方法院判決文寫得簡潔:「……顯見該筆錄確有斷章取義之處。」
歷經十次開庭,台灣台北地方法院認定,特別費屬於實質補貼,以供首長彈性運用,馬英九依行政院規定領取領據核銷的半數特別費,沒有不法意圖,也無以詐術使會計人員陷於錯誤。另外,合議庭在判決書中也認定,檢察官侯寬仁偵訊台北市政府出納所製作的筆錄,與實際問答不符,不具證據能力,同時偵訊馬英九的筆錄,也是「自行詮釋被告供述而曲解」,依照偵訊內容顯示,馬英九並沒有如起訴書中所載,曾自白特別費為公款。因此,馬英九無罪。
地方法院庭長蔡守訓說,這幾個月來,外界不斷有人用各種管道打聽合議庭三位法官的背景、政治傾向,讓他感覺到政治力對司法的無孔不入,連他打算申請到離家較近的台灣板橋地院,因為抽中大案不宜變動而決定撤回等連同事都不知道的私人事務,都被民進黨立委嚴詞批判,讓他感到沒有武器的司法之渺小和無奈。
宣判當天近午時分,馬英九在理律法律事務所召開記者會,以「田螺含水過冬」(用台語講)形容自己對特別費案的感受,他數度哽咽,將個人感受濃縮為一句話:「虛耗應到此為止!」希望爭議所造成的龐大資源浪費,能就此打住。
馬英九也說,在審判過程發現「若干在偵查當中引起爭議的動作」,引起各界的關注,他強調:「今天是我馬英九碰到這個案子,才受到這樣的待遇,我不是什麼特殊的人,不過我可以想像一定還有其他人在類似的情況下,會遭遇到這種待遇。」他質疑,檢方先將他以關係人傳喚,然後臨時把身分改為被告,偵查中製作筆錄,其正確性、效力,以及對證據之解釋,是否皆可以恣意為之?最後辯論終結,檢方再追加起訴罪名,這些問題都涉及人權的保障,尤其是刑事訴訟案件中關係人或被告的權益保障。這不是小事情,大家不應忽視的是:任何人都可能受到與他相同的不當待遇。
同時有四大天王的特別費案
接著,民進黨四大天王及國安會秘書長陳唐山特別費案,最高檢察署特偵組在96年9月21日偵查終結,呂秀蓮、游錫�憭帠祗薴s均被依貪污罪提起公訴,甫從黨內初選脫穎而出的民進黨總統、副總統參選人謝長廷與蘇貞昌,都獲不起訴處分。
弔詭的是,特偵組同樣一批人,曾視「大水庫說」為無稽並起訴馬英九,遇到民進黨總統參選人謝長廷及副總統參選人蘇貞昌時,不但全程採用「大水庫」的金錢自由運用概念,且不用細查帳目也不用公布,比起馬英九八年來每筆帳都被列冊且公布,實是大異其趣,也被輿論抨擊「選贏的就沒事」。
馬英九的答辯
緊接著第二審。馬英九在提送的答辯聲明中主張,領取首長特別費的十六年來,一向認為用領據核銷的那一部分特別費,是國家給政府首長個人的實質補貼,領用核銷後已經不是公款,而是私款;他反問檢察官:「如果我這樣的認知就算是貪污,那我豈非已經『不知不覺』並且『正大光明』地貪污了十六年?」
他說,在96年的2月13日,檢察官忽然以涉嫌「貪污」罪名將他起訴,於是過去四個月,以被告身分坐在法庭上,等待著對他一生清譽的審判。他說,坐在法庭上,要爭取的不只是我一個人的清白,更是為了爭取全國數萬政府首長的清白,以及為了所有堅信「清廉正直」價值觀的人民而奮鬥。
馬英九說,一位學者曾於96年5月初在報紙撰文指出,倘若比照偵辦他的嚴格標準,全國大約一千多位檢察官,每三人為一組,以半年時間調查一位政府首長,那麼得投入全國檢察官連續偵辦十年,才能偵結六千五百位首長的特別費案。這還沒有包括已退休但還在貪污罪追訴期間的首長在內,也沒計算進一旦進入審判程序,動輒延宕數年的訴訟時間與動員數以千計的法官、蒞庭的公訴檢察官等司法資源龐大而無謂的耗費!
96年12月中,股市一度翻滾著「馬英九有罪」的傳聞,台股市值一週蒸發超過1兆元,12月13日尾盤時,更是殺紅眼,指數一百、二百、三百點連番狂跌,政治變數成為壓垮投資人信心的最後一根稻草,連帶陪葬了台灣人民對民主制度、歷時幾十年逐步建立起的信心。
第二審判無罪,馬英九可以選總統了
宣判結果──馬英九第二審無罪。確定可以參選2008年總統。照常慢跑、上午9點多獨自在總部辦公室內等消息的馬英九,正以毛筆寫下「萬馬奔騰曙光再現,事事如意處處得意」十六個大字。字跡工整雋秀,不見手腕曾經震動或發抖。
近十個月的訴訟歷程,馬英九說,他深刻體會民眾面臨偵訊及訴訟的心情與壓力,這一切不白之冤既曾加諸於他,也可能加諸其他人民,他願莊嚴承諾:「如果我有機會執政,一定傾全力打造一個公平正義的台灣,建立一個人民信賴的司法制度,讓人民都能受到司法公平的對待。」台灣高檢署則宣布,上訴!至今,「特別費案」仍有超過六千位中華民國的高級文官,隨時可能會被列為被告。
田螺含水過冬
他曾以「一夕之間醒來變成貪污犯」形容在特別費案中的心理衝擊,歷經歸零沉澱、驚覺筆錄被竄改、含冤忍耐到重回清白的曲折歷程。這段與官司對抗、捍衛他長期信任的司法正義,馬英九面對的不僅是「法律」,還有名人不可免的鎂光燈追逐戰、四面八方的口水評論,若是常人,早就身心俱疲,關起門窗自閉,他卻選擇「青春鐵馬行」,打開心扉,在踏板之間走訪全台,如果他是馬,真是一匹堅毅力十足的千里馬。這個案件,終究回歸司法,撇開政治,由律師團及法院法官,以純正的法律人態度、司法程序,完成第一、二審審判,還給馬英九清白。什麼時候會第三審結案,給馬英九完全的清白印鑑?我們期待司法,也相信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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